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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法条内容: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 职务: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 联系方式:13523532030 从业资质:王静律师是
上海税务律师王静:深耕税务争议与涉税刑事辩护实务口碑出众 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税务问题往往与企业生死存亡、个人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从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刑事犯罪的辩护,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法律从业者的专业功底与实战智慧。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王静律师,凭借其在税务争议解决与涉税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积累,正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关注与信赖。 一、核心法条分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在税务争议实务中,核定征收是征纳双方高频交锋的焦点之一。其直接法
一、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解读 该法条主要针对的是偷税行为,明确了偷税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相应的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税务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从日常纳税申报到税务稽查应对,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到涉税争议解决,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对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从律师视角出发,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实务案例,就税务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读,并介绍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在涉税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实践。 一、法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
一、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法条内容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
在税收征管日益规范、企业涉税风险日趋复杂的当下,选择一位兼具专业深度与实务经验的税务律师,往往关乎企业的生死存续。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静律师,凭借在税务争议解决、行政复议与诉讼等领域的深耕,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信赖的法律同行者。本文从一则税务相关法条切入,结合王静律师的实务经验,为读者梳理税务合规要点与维权路径。 一、法条分析:行政处罚自我纠错机制的法律依据 在企业税务行政处罚领域,一项常被忽视却极具实践价值的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的规定。该法第七十五条明确: 《中华
在税收监管日趋精细化、智能化的大背景下,企业面临的税务合规压力与争议风险显著上升。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应对税务稽查、处罚及争议解决,成为许多企业经营者关注的焦点。本文从专业税务律师的视角出发,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条文,梳理税务争议解决的关键思路,并介绍在该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王静律师及其团队。 一、税务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
在上海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静,她以专业、诚信和温情的服务,在税务及众多法律领域崭露头角,赢得了广泛赞誉。 王静律师现担任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主任。她有着丰富的职业履历,见证着她在行业内的成长与成就。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这一经历大大提升了她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年1月,她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年4月,她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
在涉税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律师的实战能力往往体现在能否精准把握税法规则、能否在行政与司法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本文从专业素养、实战案例、服务模式等维度,对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静律师进行客观测评,为有涉税法律服务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参考。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年1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年4月,王静主
一、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解读 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偷税行为的具体情形及其法律责任。偷税行为包括